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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企活动之二』以案释法

发布时间:2023-02-09      浏览量:1129      文章来源: 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上一期,为大家介绍了《曲靖市务工人员实用法律手册》。为了便于大家对法律有一个更好的了解,增强警示教育效果,本期,我们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跟大家讲几个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产生的严重后果、负面影响和付出的沉重代价作一个简要介绍,今天跟大家讲的案例,都是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恶性命案,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案例中当事人的姓名都是化名。

第一类:婚恋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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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2年4年内,全市共发生各类命案161起,其中因婚恋矛盾引发38起,“婚恋”是多么美好的事情,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中最美好的一面,爱情、家庭这是人感情的归宿,但人间最美好的事情转化为惨绝人寰的惨案,你说这是什么人啊!下面通过案例对如何正确处理婚恋矛盾进行以案释法:

案例:依法进行婚姻登记 正确处理婚恋矛盾

【案情介绍】结婚要到民政局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我想这个法律常识大家都应该知道。今天我要对大家说的就是一个没有到民政局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后双方产生矛盾到法院打离婚官司的案例。某县张建良与徐冬梅于2年前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为结婚,张建良先后向徐冬梅支付彩礼钱、购买金银首饰等物品;徐冬梅也购置沙发、茶几、电视柜、衣柜、洗衣机、冰箱等嫁妆放置于张建良家中由二人使用。之后,双方按照风俗举办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徐冬梅离开张建良。张建良向法院起诉,要求徐冬梅返还彩礼钱、归还金银首饰等物品,并由徐冬梅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案件经法院审理,综合考量双方实际,依法作出判决,张建良、徐冬梅对判决均未提出上诉。

【以案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了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是人一生中的大事,能走到结婚这一步是男女双方的缘分,虽然由于后来的种种原因导致最终未能共同生活,但也不能任由矛盾激化,若本案未能得到妥善处置可能会给男女双方在未来的婚恋生活中留下阴影,同时也容易激化矛盾,甚至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而本案的处理结果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也能够让群众更加理智的处理婚恋家庭纠纷,对提倡群众崇尚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有推动。

第二类: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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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意思就是外边再好都不如自己的家好。因此,如何经营好家庭,如何正确处理家庭纠纷是每个家庭、每对夫妻面临的一大问题。牙齿都不可避免的会咬到舌头,夫妻双方也会因日常琐事不可避免的产生矛盾纠纷。夫妻双方产生矛盾纠纷后要避免针锋相对,不能斤斤计较,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导致出现严重后果。夫妻应该互相礼让,理性解决矛盾纠纷,共同建设美好幸福家园。2019年至2022年4年内,全市因家庭纠纷就引发了30起命案,下面通过案例对如何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进行以案释法:

案例

【案情介绍】两年前,某地发生了一起夫妻因琐事发生争吵导致丈夫用汽油将妻子烧伤致死的命案。案情是这样的:某地某村委会的杨卫国与其妻子齐凤仙因琐事在家中发生争吵后,杨卫国将门反锁,拿起装有汽油的饮料瓶,并将饮料瓶中汽油泼洒在家中及齐凤仙身上,打开打火机将汽油点燃。导致杨卫国、齐凤仙被烧伤送至医院抢救治疗。齐凤仙出院三个月后死亡。经法医学死因鉴定:齐凤仙系烧伤致皮肤溃烂感染中毒性休克死亡。

【犯罪后果】法院认定被告杨卫国犯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案释法】案例中夫妻双方都存在比较复杂的感情纠纷,因男方解决问题的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女方被害身亡。夫妻之间的矛盾,要靠法律手段来解决,如果两个人实在过不下去,离婚也并不是坏事,关键要好聚好散,而不能采用暴力违法手段,这样只会酿成悲剧。

婚姻家庭矛盾如果处理不好,轻的会互相辱骂伤害夫妻感情,严重的会采取暴力甚至极端,往往因头脑一时冲动而犯罪。在家庭生活中,尤其夫妻之间,难免会有摩擦,既要相互忍让,也要把握尺度,重要的是善于沟通,妥善解决矛盾。产生矛盾时,可以选择自我冷静处理或及时向亲友诉说等方法排解内心苦闷,面对长期受到言语暴力或者家庭暴力的情况,可以通过报警处理,也可以向当地基层组织或妇联求助,甚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类: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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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和谐是良好社会关系的基础,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百万买宅、千万买邻”,平等、和谐、友善、团结、互助的良好邻里关系,是绝大部分人所乐意的。好的邻居,在有困难的时候会互相帮助,有疾病时会互相扶持、有喜事时会互相分享。但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产生一些小摩擦、小纠纷,不仅会影响到自己的心情和生活,如果互不相让,还会导致邻里关系恶化,甚至大打出手、酿成家破人亡的悲剧。2019年至2022年4年内,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命案就有10起,但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案例

【案情介绍】今年春节期间,某地就发生了一起致4人死亡1人受伤的命案,起因竟是多年前的宅基地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是这样,近五十岁的赵小四多年前外出务工,由于与几个哥哥关系历来不好,加之其本人一直单身未婚,平时基本不回老家,也很少与家人联系,有事回来处理完短暂停留后又外出。今年临近春节,因其母亲病重,赵小四接到其大姐电话通知后赶回家中探望,当日凌晨其母亲病故。在料理其母亲后事过程中,赵小四对其三哥赵老五不提前告知其母亲病危情况以及日常照顾母亲不利心怀不满,便产生了报复心理。大年初二凌晨,赵小四乘其三哥赵老五单独在其母亲灵堂内熟睡之机,用事先准备的羊角锤使劲击打赵老五头部,直到他以为赵老五死了才住手(其实赵老五并未死亡)。随后赵小四又回想起20多年前,其家族间的叔叔赵大恩家与他家有过宅基地纠纷、当年赵大恩的妻子高粉花还披头散发到他家去闹过,赵小四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当日凌晨,赵小四又悄悄潜入其叔叔家里,将分别睡在两个房间内的赵大恩的孙子、孙女(两个孩子年仅十多岁)杀害,赵大恩夫妇被惊醒后前来察看,赵小四又将赵大恩夫妇杀害,作案后返回其大哥家躲藏。当天被民警抓获。

【以案释理】该案中的赵小四外出务工多年,本应对在家的兄弟姐妹照顾母亲心存感激,与兄弟姐妹加强联系、增进感情,但他心胸狭隘、不懂感恩,反而把母亲的死亡怪罪于哥哥照顾不周,趁回家处理母亲丧事之机,事先准备犯罪工具对其三哥实施杀害行为。甚至对20多年前与其家有过宅基地纠纷的本家族叔叔怀恨在心,半夜潜入其叔叔家杀害年仅十多岁的侄儿、侄女,又杀害了叔叔、婶婶。他能做出杀害兄弟、长辈这样的事情,可以说是毫无人性,特别是杀害两个无辜的侄儿、侄女,更是丧尽天良、令人发指。过年期间,他造成的灭门惨案也给当地的老百姓造成了极大的恐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上述案件值得我们深思,邻里之间本应相互帮助、共同创造美好生活,自私自利互不相让,伤了难能可贵的邻里之情,很不应该。行要好伴,住要好邻。邻里相处,需要大家互相理解和尊重,请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计较,多一分和谐,少一分争吵。遇到矛盾纠纷,应该多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立场想问题,凡事退一步,遇事不冲动,心宽了路才会更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此,发生邻里纠纷时应当本着友好沟通的原则先行协商,避免后续矛盾激化,加重损失。如双方矛盾较大无法调和,可及时向当地社区(村委会)、乡镇(街道)司法所申请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可诉至法院,同时建议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固定证据,避免可能因缺乏证据而无法实现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动不动就大打出手,打输了住院,打赢了坐牢,终将得不偿失。

第四类: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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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父母的言传身教及潜移默化的家庭教育直接影响子女的性格、品行、为人处世。但我们常常会碰到这样一些家长,他们往往认为把孩子送到学校就把一切都交给老师了,自己只要给孩子吃好、穿好、住好就行。至于教育,那是老师的事。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如果子女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引导,久而久之,可能产生一些心理问题甚至精神疾病,一旦受到刺激就会引发不可逆转的悲剧。

案例

【案情介绍】宋天奇经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疾病,先后到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有暴力倾向,曾经殴打过母亲秦海燕。后来,宋天奇精神病发作又殴打秦海燕,秦海燕报警后,派出所民警与秦海燕一起将宋天奇送到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为此宋天奇对其母亲秦海燕不满,在秦海燕将宋天奇从精神病医院接回家后,宋天奇与父母产生矛盾并对父母实施伤害行为,最终导致其母亲秦海燕、父亲宋富强死亡,宋天奇作案后自杀。经调查,宋天奇的母亲是随意将他接回家,且在回家后其母亲未及时向村委会、公安机关报告相关情况,同时宋天奇出院时医院未对其进行相关危险性评估,也未与相关部门、公安机关联系沟通。宋天奇本是大学毕业生,还攻读了两个专业,但其父母经常吵打,可能对他有一些不良影响,导致他读大学期间出现精神分裂。

【以案释理】作为家长,一定要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同时做好子女的表率。孩子的眼睛就像照相机,每天都拍下了父母的形象。家长的道德修养、言行举止都会给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于有精神疾病等特殊疾病的子女,家长更要履行好监护职责,尤其像本案中的宋天奇,可能因为微不足道的刺激突然攻击他人,且对时间、地点不加选择,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或家属应当及时向社区(村委会)、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报告,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大家齐心协力避免惨案的发生。

以上案例造成被害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悲剧,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当事人也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教训极为惨痛。发生这些问题,主要原因还是我们一些群众不懂法、不知法,没有基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没有对生命有最起码、最基本的敬重,这是人性里面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意识,但在面临矛盾纠纷的时候,从思想上、行动上就没有那个意识,也不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而是采取暴力甚至极端,最后造成了惨绝人寰的惨案。讲到这里,我有几点感受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是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参与进来。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尤其要加强婚姻家庭、赡养老人、承包地宅基地、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法律知识的学习,做到学法守法用法,遇到问题,不意气用事,要通过相关部门,通过法律渠道、程序反映和解决问题,受到不法侵害时,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要加强家风家教建设。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认真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家和万事兴,一个家庭想要兴旺发达,首先要家风正,家人和睦,否则,注定走向败落。

三是培养阳光健康心态。要保持乐观开朗、豁达向上的人生态度,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情,遇到问题和麻烦的时候,如果有一个积极的心态,我们就会想得开、放得下一些,就能妥善处理好这些矛盾问题。同时,要学会释放不良情绪,放松心情,遇事不要冲动,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