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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起争执 调解结案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8-01      浏览量:1810      文章来源: 曲靖市保险行业协会 文/图 郭靖 赵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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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12点30分,客户白某某与新华人寿保单合同纠纷案件调解成功。

7月29日10点,调解正式开始,客户阐述2018年购买2份新华人寿保险,交费4年,保险代理人销售保单时承诺医疗险有500元/天的床位费补贴,当自己发生理赔后,却没有获得赔付,客户提供代理人的手写计划书及录音证据,因保险代理人销售误导,要求全额退保。保险公司也针对客户投诉问题,明确保险代理人不存在过错,手写计划书与保险条款一致,床位费及膳食费500元/天的补贴确实有,但因客户住院期间,仅有床位费,未产生合同约定的膳食费,所以未获得赔付,其它费用已正常赔付。客户认为,保险代理人讲解片面、含糊,自己非专业人员,保险代理人占主要过错。调解现场客户与保险公司出现了各执一词、针锋相对的场面。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也从中立角度,结合《保险法》《适用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条例,对本案双方各自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的分析,让双方僵持的态势得以缓解,双方各自做了一定让步。经过两个半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新华人寿退还客户2份保单部分保险费3.5万元,保险合同终止,案件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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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曲靖保险行业协会积极践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彻底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通过采取保险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的方法,提高当事人的思想觉悟和法制观念,平等协商,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保障了社会稳定。